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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CLP法规服务
法规介绍

CLP法规Classification, Labeling and Packaging是基于联合国全球统一的分类和标签制度( GHS ),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EC)No 1272/2008,通常称为CLP法规,于2009年1月20日生效。

该法规的实施,标志着企业除了应对REACH法规以外,同时也需要符合CLP法规的要求,方能顺利的实行对欧贸易。根据CLP法规第4条规定,如果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 不符合CLP法规要求,将不能投放欧盟市场。

2023年4月20日起三类新的危害物质和混合物的等级分类、标签和包装(CLP)生效。

新危害性分类种类

ED HH第1类和第2类(对人体健康的内分泌干扰)

ED ENV第1类及第2类环境评估(对环境的内分泌干扰)

PBT(持久性,生物蓄积性,有毒),vPvB(非常持久性,非常生物蓄积性)

PMT(持久的,移动的,有毒的),vPvM(非常持久的,非常移动的)

新的危害分类将于2024年春季被涵盖在IT工具IUCLID中。届时,企业将能够在其CLP通报、REACH注册和产品及工艺研究与开发通报(PPORD)的卷宗中,以及在其根据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BPR)提交的文件和毒物中心通报(PCN)中纳入新危害分类相关信息。

申请日期及应对过渡期

新规定自2023 年4月20日起生效。从此,成员国可以针对新的危险类别提出协调分类和标签 (CLH) 的建议,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可以相应地对其物质和混合物进行自我分类。授权法规生效后有一段过渡期,在此期间,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尚未被要求根据新的危险类别对其物质或混合物进行分类。在此期间,可以自愿应用新的危险等级。在过渡期结束时,所有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都必须采用新的危险等级。

1、物质注册

上市销售的新物质:从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在此日期之前已经上市销售的化学物质将不要求执行新危害性分类和标签规定,直到2026年11月1日为止。

2、混合物注册

上市销售的新混合物:从2026年5月1日起执行新危害性分类和标签要求。

在此日期之前已经上市销售的混合物,不要求执行新危害性分类和标签规定,直到2028年11月1日为止。




CLP法规实施后对企业的要求
— 数据安全表(SDS):

SDS是危险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规要求向客户提供的一份关于化学品组分信息、理化参数、燃爆性能,毒性、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方式、存储条件、泄漏应急处理、运输法规要求等16项内容信息的综合性说明文件,也是欧盟REACH法规强制要求的信息传递载体之一。

— 分类标签(C&L)通报:

通报主体:欧盟境内的物质,混合物质制造商和进口商

通报时间:应商在该物质首次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将其分类和标签通知向ECHA进行分类和标签(C&L)通报的义务,通报信息将被输入到公开的分类和标签清单中,并且信息将能被公众在ECHA网站上获得。

通报方式:通过REACH-IT提交通报卷宗

通报物质:根据REACH法规注册并投放市场的物质(≥1吨/年);在CLP下分类为危险并投放市场的物质;在CLP下被分类为危险的物质,并以高于CLP附件I规定的浓度限制的混合物存在,导致该混合物被分类为危险的物质,以及该混合物投放市场的地。

通报需要提交的信息:进口商,制造商信息;物质特性,危害分类及标签;导致混合物被分类为危害的浓度限值

中邦集团12年的技术沉淀和积累,拥有丰富的化学品法规应对经验、风险评估技术和经验,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为跨境业务提供全方位护航。

标签与包装
在CLP中一个完整的标签至少含有5个部分:信号词、危险说明、危险象形图、防范说明、补充信息等。
化学品危害信息统一公示之安全数据单(SDS)包括下面内容



我们提供的服务
  • C&L通知
  • 欧盟毒物中心通报
  • 标签设计
  • 符合CLP法规的SDS制作
  • 国际化的团队提供多语言(中英日)服务
服务优势
中邦是国内较早从事合规咨询服务的机构之一,拥有一支由博士、硕士、学士组成的层次合理的资深专家团队,并先后在英国、美国、韩国、北京、上海、苏州、福州、深圳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形成辐射全球的服务网络布局。
  • 雄厚的技术实力:
    拥有化学、食品营养与健康、医药、生物、毒理、环境等专业背景的中高级技术人员组成的强大团队
  • 国际化服务水平:
    拥有英文、日文、德文、中文等多种语言的业务精英团队,高效服务国际客户
  • 丰富的合规经验:
    具有多年全球产品多领域法规研究经验,能够为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合规咨询支持
  • 本地化的服务能力:
    拥有英国、美国、韩国、北京、上海、苏州、福州、深圳等多家分支机构,可就近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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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邦咨询(山东中邦北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注于产品注册与合规咨询服务。凭借其专业技术、多方资源和全球网络,致力于为医药、化工企业、消费品生产企业、大型跨国公司提供法规咨询及环保法规应对服务。为企业解决生产、销售和全球贸易过程中面临的环境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标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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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是否有必要向清单通报同样在REACH下注册的非有害物质?
    是的,它是。CLP第39(a)条规定,“根据法规(EC) No 1907/2006注册的物质”在上市时属于C&L库存的范围。因此,这适用于在REACH下注册并投放市场的物质,无论它们是否有...
  • 提交分类及标签清单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向清单提交通报的最后期限是某一物质投放市场后的一个月。 一个月的期限必须从一种物质投放市场的日期算起。这也适用于在2010年12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但在2010年12月1日没有投放市场,...
  • 是否只有每年生产或进口一公吨或以上的物质才会获通报?
    不,根据CLP第三十九条(b)规定,要求通报库存包括所有有害物质CLP的范围内,自行或混合物中包含以上法律定义浓度限制,进口或制造和放在欧盟内部市场。换句话说:通报的要求不限于每年生产或进...
  • 欧盟CLP法规对于产品出口作出了哪些要求?
    根据欧盟CLP的法规要求,在将化学品投放欧盟市场之前,该行业必须确定此类物质和混合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风险,并根据已识别的危害对其进行分类。危险化学品也必须按照标准化系统进行标签,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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