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为贯彻落实《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牙膏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制定并发布《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在安全警示用语一项中指出安全警示用语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对牙膏限用组分、准用组分有警示用语和安全事项相关标注要求;对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牙膏要求标注相关注意事项;对添加氟化物的非儿童牙膏应当标注“本产品不适用于儿童”;以及其他应当标注安全警示用语、注意事项的。
1、备案对象和范围:
牙膏备案法规适用于所有在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牙膏产品。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儿童牙膏、疗效型牙膏、药物牙膏等特殊用途牙膏,必须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进行备案。
2、备案流程:
(1)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监局提交备案资料;
(2)省级药监局对备案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编号;
(3)生产企业应当将获得的备案编号印制在产品标签和包装上;
(4)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生产企业应当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进口牙膏产品的备案流程与境内生产牙膏产品的备案流程基本相同,但需要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提交备案资料,并获得国家药监局的备案编号。
3、备案资料要求:
牙膏备案法规要求生产企业提交以下备案资料:
(1)产品配方及原料清单;
(2)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3)产品样品及照片;
(4)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4、牙膏备案法规的实施意义和影响:
牙膏备案法规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首先,它能够提高牙膏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其次,它能够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最后,它能够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适合自己的牙膏产品,提高口腔健康水平。同时,对于生产企业来说,遵守备案法规也能够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