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简称TSCA, 由美国国会于1976年颁布,1977年生效,美国环保署(EPA)负责实施。该法案旨在综合考虑美国境内流通的化学物质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预防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不合理风险”。经多次修订,TSCA已成为美国有效管理化学物质的重要法规。对于输美产品属于TSCA监管类别的企业来说,TSCA合规是进行正常贸易的先决条件。 TSCA有害物质最终规则对众多企业的产品提出了管控要求,TSCA是产品进入美国的准入门槛,企业需尽快了解法规的管控要求,通过测试或者供应链调查来确定产品的符合性。CTI可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协助企业及时应对法规的管控要求,降低企业出口风险,助力产品做到全面合规,决胜美国市场。 TSCA法案旨在综合考虑美国境内流通的化学物质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预防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 “不合理风险” 。经多次修订,TSCA已成为美国有效管理化学物质的重要法规。
1、十溴二苯醚 (DecaBDE) CAS No. 1163-19-5
2、异丙基化磷 酸三苯酯 (PIP (3:1)) CAS No. 68937-41- 7
3、2,4,6 三- 叔 丁基苯酚 (2,4,6-TTBP) CAS No. 732-26-3
4、五氯硫酚 (PCTP) CAS No. 133-49-3 ⑤六氯丁二烯 (HCBD) CAS No. 87-68-3
注:制造商有义务从2021年3月8日起,分销商将在2022年1月6日将物质纳入管控范围。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并不像名字所指把物质分为“有毒物质”和“无毒物质”,而是把物质分类为“现有物质”和 “新物质”来进行管理,是否属于“新化学物质”以物质是否被收录在美国TSCA名录中为准。食品、农药、药品、烟草等物质受美国其他法规管理,免于美国TSCA申报。
美国TSCA名录是动态名录,共收录约85,000多种化学物质,分为公开部分和保密部分。列入美国TSCA名录的物质为现有物质,未列入的则为新物质。现有物质与新物质的在美生产商和进口商须履行相应的法规义务。
对于新物质,企业至少在生产或进口前90天由e-PMN在线系统向EPA提交PMN。
除新物质生产前通报PMN外,TSCA下对新物质的管理还有其他申报类型或豁免类型:
R&D 豁免:仅适用于少量的研发用途的新物质。主体机构无需向EPA申报材料,但是主体必须有负责人确认产品的安全使用并对产品的安全使用负责;
低释放/暴露豁免:满足相应条件的新物质需要在生产或使用前30天之内向EPA提交申报材料;
试销豁免:对预生产的新物质分销给特定的客户以开拓市场,需要在生产前45天之内向EPA提交申报材料
聚合物豁免:没有化学活性或生物效应的新聚合物可豁免PMN申报,主体无需提交相关材料给EPA,但是需要对证明材料进行存档以备审查;
少量豁免:年生产或进口量&<10吨的新物质,可以在生产,进口或使用前30天内向EPA提交豁免申报材料。
对于列入美国TSCA名录的物质,即现有物质,该物质的生产商或进口商须确认自己的物质与相应的用途是否符合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和化学品数据报告(CDR)要求。属于美国TSCA监管或豁免范围的产品,在产品入关时必须提供美国TSCA遵循或豁免声明。
TSCA应对的主体是美国境内的生产商,加工者,进口商以及贸易商。所谓的美国境内,主要是美国本土,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自治邦。
TSCA对现有物质和新物质有不同的法规要求,区分新物质和现有物质,主要是通过名录管理,截止至2022年2月,已公布的现有物质有68,576个物质,此外有18,055个现有物质列在保密名录中。如果要查询保密名录,需要由美国公司提交友好声明(bona fide intent)至EPA。
美国TSCA名录中还有活跃物质和非活跃物质的区分,目前,活跃物质有42435个,非活跃物质有44196个。如企业要生产或者进口,使用的物质属于非活跃物质,需要先向EPA提交form B,物质的状态变更成活跃物质后方可生产,进口或使用。
• 美国TSCA公开名录和保密名录查询;
• 美国TSCA遵循或豁免声明开具;
• 已列入TSCA名录的现有物质应对;
• 预生产通报豁免(其他法规管辖的物质、用于研发的物质、低产量物质、聚合物等);
• 预生产通报(PMNs);
• 美国TSCA合规分析报告。